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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情况下认定为高利贷

时间:2025.07.16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067人
律师解析:
1.若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付利息,当约定利率超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此借贷为高利贷
2.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央行授权机构每月发布。
3.高利贷超出法定利率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不用支付已产生的超出部分利息;
若已支付,可要求返还或抵扣本金。

案情回顾:

小朱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小李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了高额利息。借款到期后,小李要求小朱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小朱发现约定的利率远高于正常水平。经查询,该利率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小朱认为超出部分不应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该借贷可认定为高利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小朱与小李约定的利率已超出此标准,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2、对于高利贷,借款人可不予支付已产生的超出部分利息;若已支付,可主张返还或用于抵扣本金。所以小朱有权拒绝支付超出法定利率部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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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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