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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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对获得取保候审的涉案人员,如果发现他们有较大社会危害性或可能妨碍司法,那么会被逮捕并羁押在看守所。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如果嫌疑人涉嫌犯罪且有证据支持,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仅靠取保候审无法防止其社会危害,必须逮捕他们,以防他们再犯罪、危害安全、伪造证据、报复或逃避法律。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任务之后,必须立即将被捕者送往其所属的看守所进行羁押。因此,对于涉及盗窃犯罪的案件,在实施逮捕行动之后,被捕者将会被关押在公安机关所管辖的看守所内。除非存在无法通知到被捕人家属的特殊情形,否则应在逮捕行为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被捕者的家属发出正式通知。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任务之后,必须立即将被捕者送往其所属的看守所进行羁押。因此,对于涉及盗窃犯罪的案件,在实施逮捕行动之后,被捕者将会被关押在公安机关所管辖的看守所内。除非存在无法通知到被捕人家属的特殊情形,否则应在逮捕行为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被捕者的家属发出正式通知。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任务之后,必须立即将被捕者送往其所属的看守所进行羁押。因此,对于涉及盗窃犯罪的案件,在实施逮捕行动之后,被捕者将会被关押在公安机关所管辖的看守所内。除非存在无法通知到被捕人家属的特殊情形,否则应在逮捕行为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被捕者的家属发出正式通知。

刑事拘留一般最长可达30天,加上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可至37天。但此期间不包括押解和鉴定时间。拘留期满第37天必须释放嫌疑人,否则可采取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如保释候审。拘留计时从拘留次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