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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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走私普通货物罪进行立案调查的标准如下:即当涉及到走私货物或物品且其偷逃的应缴税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时,应当依法予以立案。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到的“应缴税额”,实际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在进出口过程中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以及进口环节由海关代表国家征收的各种代征税的总金额。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量刑规范及立案依据对于自然人犯罪行为中的走私普通货物和物品案件,如果涉案者所涉及的偷逃应缴税额介于五万元人民币至十五万元之间,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处以其所偷逃应缴税额的一倍到五倍的罚金;若涉案者所涉及的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人民币至五十万元之间,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样需要处以其所偷逃应缴税额的一倍到五倍的罚金;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即涉案者所涉及的偷逃应缴税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那么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其所偷逃应缴税额的一倍到五倍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罚金及退赃情况与缓刑期限的对应关系如果能满足缓刑的相关条件,便可向法院申请缓刑;而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若同时符合以下情形,便可宣告缓刑。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孕妇以及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群,均须宣告缓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走私普通货物价值达五十万元人民币的案件,将被判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需缴纳偷逃的应纳税款百分之一百至五倍以下的罚款或被没收全部财产;若情节特别恶劣者,将被处以无期徒刑,且将被没收所有财产。

对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之既遂者,我国法律规定其最低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依法缴纳偷逃应缴税额十分之一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金作为惩罚。此项犯罪行为的主要侵害对象是国家对外贸易的管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