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公司不能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法定情况除外。
允许收购的情形包括:
减少
注册资本;
和持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
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有异议要求收购;
用于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必需。
2.若因上述部分情况收购,要按
公司章程或经股东大会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是某公司的股东。公司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欲收购本公司股份。小朱认为公司收购股份不符合法定程序,不应进行。小李和小胡则觉得可以进行收购,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后查明,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也未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就准备收购。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时允许收购。该公司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收购股份,属于法定允许情形。
2、不过,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而收购时,应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此公司未遵循该程序,所以小朱的观点有法律依据,公司此次收购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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