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破产后,员工
经济补偿清偿顺序优先。
破产财产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接着就用于支付员工补偿。
2.员工经济补偿涵盖
工资、医疗与
伤残补助、抚恤费,还有应划入个人账户的养老、
医保费用,以及
法规规定的
补偿金。
3.此顺序体现对
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让员工在公司破产时尽量拿到补偿,维持生活与后续发展。
若财产不足,按比例分配。
案情回顾:小许、小丽等数人是一家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因
经营不善进入
破产程序。在
清算时,员工们要求公司支付所欠工资、
医疗保险费用及补偿金等经济补偿。然而,
公司破产财产有限,存在其他
债权人也在主张债权,对于员工经济补偿能否优先得到清偿,各方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
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首先用于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小许、小丽等员工的工资、
医疗费用及补偿金等属于经济补偿范畴,应优先受偿。
2、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应按照比例分配。所以当公司破产财产有限时,员工经济补偿与其他同顺序债权需按比例进行分配,以保障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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