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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起算时间是多久

时间:2025.07.0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62人
律师解析:
1.暂予监外执行起算时间从罪犯出监之日开始,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
2.由监狱、看守所决定的,核实罪犯居住地后,书面通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交接,监所押罪犯到居住地,办理交接手续后罪犯出监,开始计算时间。
3.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在判决、裁定生效10日内,将相关决定书送达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抄送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罪犯出监办理交接时起算。

案情回顾:
小许因犯罪判刑入狱。服刑期间,小许因身体原因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监狱按规定核实其居住地后,书面通知当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办理交接手续,随后将小许押送至居住地并完成交接,小许出监。小许认为暂予监外执行应从监狱决定时起算,而司法行政机关则坚持自出监之日起算,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对罪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后,监所核实居住地并书面通知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办理交接手续,押送至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后罪犯出监,此时起算暂予监外执行时间。若由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判决、裁定生效后10日内送达相关文书,也是在罪犯出监办理交接手续时起算。
2、所以,暂予监外执行的起算时间应以出监之日为准,小许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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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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