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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还要去当地派出所去吗

时间:2025.07.0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61人
律师解析:
1.监外执行人员要去当地派出所。
监外执行属社区矫正,罪犯应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派出所是执行机关之一。
2.监外执行人员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后,司法行政机关会通知派出所。
3.社区矫正期间,监外执行人员要定期向司法所报告活动情况,配合派出所工作。
违反规定或被收监。

案情回顾:
小朱因犯罪被决定监外执行。他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后,司法行政机关按规定通知了当地派出所。在社区矫正期间,派出所要求小朱到所里说明近期活动情况,小朱认为自己已定期向司法所报告,没必要再配合派出所,拒绝前往。

案情分析:

1、依据《社区矫正法》等相关规定,监外执行属于社区矫正范畴,罪犯需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承担一定职责,当地派出所是具体执行机关之一。所以派出所要求小朱说明情况是履行职责的正当行为。
2、监外执行人员除了要定期向司法所报告活动情况,也需配合派出所的工作要求。小朱拒绝前往派出所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若持续违反,可能面临收监执行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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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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