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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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等到影响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的期间才是可以重新起算的。我国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我国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的时候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解中断诉讼时效,因为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有明确的规定,之所以也会存在着这样的一种诉讼时效方面的规定的话,就是看当事人能不能这样的及时的行使自己的权利,义务调解的话,那也是其实就是权利当中的一个范围。

?在我国还息中断诉讼时效后以撤诉时间为准,重新计算两年。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会依法保护权利人的权利。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我国诉讼时效制度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一般是在义务人在履行相关义务时出现了诉讼或者无法履行义务的事项时,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但诉讼时效中止则一种是由不可抗力的存在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

催收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