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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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意毁损他人财物20万元以下的犯罪认定及量刑标准故意破坏财产价值高达20万元人民币者,一般将被处以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若故意损坏公共或私人财物,且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

倘若对他人之财物实施恶意破坏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应承受的治安处罚措施如下:若情节轻微者,将处以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同时给予罚款二百元的惩罚;如其情节适中,则将被处以七日以下拘留,并可同时给予罚款二百元至五百元的惩罚;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则需根据具体案情,按照三个档次进行处罚:即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同时给予罚款五百元的惩罚;或者处以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可同时给予罚款五百元至一千元的惩罚;亦或是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同时给予罚款五百元至一千元的惩罚。

代管他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拒绝归还者,应受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之罚。若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则判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非法占有他人遗失或埋藏物品,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拒绝交出者,亦按此处理。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若价值在20万元以下,处罚视情节轻重而定:轻微情节者,拘留五日并罚款二百元;一般情节者,拘留七日并罚款二百至五百元;情节严重者,拘留十日、十二日或十五日,并罚款五百至一千元,具体视案情而定。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可能构成侵占罪行,面临二年内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相应罚金。侵占罪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所持财物、遗忘物品或埋藏品为目的,将所接受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化为自身所有物品,并在案件中涉及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后迟迟不归还给受害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