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在高速公路意外致人死亡的责任归属问题若机动车处于无过失的情况下在完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发生致人死亡的严重事故,需重点考虑双方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在此类复杂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如何合理地分配各方的责任至关重要。

高速公路碰撞致行人死亡,当事人应承担法律责任。赔偿义务因事故特性而异,刑事责任则取决于主要责任方。若驾驶员过错,可能面临交通肇事罪指控。双方均有过错时,赔偿额度会相应减少。即使驾驶员无不当,仍需支付最高10%的损失以表歉意及补偿。因此,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一方过失致事故,负全责;双方或多方过失,根据行为影响及过失程度认定主、共、次责;各方无直接导致事故过失,属交通意外,不担责;一方故意制造事故,对方无责任。

在高速公路上,若发生撞击致行人死亡事故,驾驶员需承担民事及可能的刑事责任。具体责任视事故情况而定,如驾驶员驾驶不当负主要责任,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行人、非机动车等严禁驶入高速,且高速限速不得超120千米/小时。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并负主要责任,或致三人死亡并负同等责任,或损失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可判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高速公路上,若发生撞击致行人死亡事故,驾驶员需承担民事及可能的刑事责任。具体责任视事故情况而定,如驾驶员驾驶不当负主要责任,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行人、非机动车等严禁驶入高速,且高速限速不得超120千米/小时。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并负主要责任,或致三人死亡并负同等责任,或损失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可判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