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肇事精选解答 > 车祸死亡肇事者什么时候抓

车祸死亡肇事者什么时候抓

时间:2025.07.01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阅读:940人
律师解析:
1.交警认定肇事者负主责或全责,且致一人死亡时,通常以交通肇事罪立案
2.立案后,符合拘留条件,公安机关可先拘留肇事者;
逮捕的,应在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批。
特殊情况,审批时间可延长1-4日。
3.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审批时间可延至30日,检察院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
4.肇事者符合取保或监视居住条件,可不拘留或逮捕。

案情回顾:

小胡驾车与小丽的车发生碰撞,小丽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小胡负事故全部责任,遂以交通肇事罪立案。公安机关认为小胡符合拘留条件,对其先行拘留。小胡家属认为小胡一贯守法,此次是意外,不应被拘留,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交警在确定肇事者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且造成一人死亡时,会以交通肇事罪立案。本案中,小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致小丽死亡,交警立案符合规定。
2、公安机关有权对符合拘留条件的肇事者先行拘留。小胡符合拘留条件,公安机关对其拘留是合法的。若需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逮捕决定。若小胡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也可不先行拘留或逮捕。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