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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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行为是否构成财产转移在某些特定情境下,资产转让至子女名下可能被视为财产转移行为。然而,此类状况往往伴随着对于已转让资产具有隐瞒性、排他性的特点,换言之,只有当行为人故意隐藏或者独自占有这些资产时,才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财产转移行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方瞒着对方,用偷偷摸摸、欺骗等手段处理共有财产,这会影响到离婚时的公平分配。这种行为就叫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包括隐藏共有财产、无偿给别人或低价转卖等,会严重损害另一方的权益。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离婚诉讼前,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共有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以侵害对方权益的,会被视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时间限制来界定罪行,其核心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和实际行为。

离婚时,一方要是偷偷摸摸地把夫妻共同财产给转走,这可是不合法的。要是隐瞒、转移、卖掉、破坏财产,或者伪造债务,法院可不会轻饶,会削减财产份额或者直接剥夺所有权。要是偷偷把房产登记给改了,或者把存款给转走了,这些行为都算恶意转移财产。

在婚姻期间,要是一方没经过配偶同意,就把家庭资产转给亲生父母,那么这部分财产还是算夫妻共有,说明双方都有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力。不过,如果这部分资产的转移是基于合法合理的目的,比如双方都认可的赠予,那么在转移后,这部分资产就不再属于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