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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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环境下进行的开设赌场活动,被视为是一种典型的刑事犯罪行为,该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构成了我们熟知的赌博罪名。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此类罪犯将面临着从三年以下的刑期,乃至更长时间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而对于开设赌场行为的量刑标准,则主要取决于其主观意图是否明确、行为人是否具备一般主体资格等因素。

在判断赌场罪的主从犯时,主要看以下几点:犯罪嫌疑人在赌场中的角色,比如策划者、组织者等;利益分配,一般主犯获得的更多;参与程度和时间,主犯参与的更多;对赌场的控制能力;还有是否有教唆行为。综合这些因素,可以为定罪提供证据。

在网络平台上涉及到开设赌场罪行时,界定其从犯身份还需根据个体的具体实施行为及其所发挥出的作用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假设该行为主体在合作中仅以协助主谋者的角色出现,如承担着相关技术支持、市场拓展或是财务监管等任务,却并未成为赌博场所的首要组织者或者主要收益获得者,那么这部分人群便有可能被视为从犯。从犯的定义通常是指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扮演次要或者辅助性角色的参与者。

针对互联网背景下开设赌场的法律性质认定在互联网上开设赌场的行为被视为严重的刑事犯罪,触犯了赌博罪条列,依照刑法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过程中有其他诸如组织庞大、犯罪金额巨大等严重情节的话,则将面临三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的法律制裁。

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从犯之定罪量刑之道从犯将以主犯所犯之所有罪行作为量刑依据,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而言,根据刑法规定:第一款,开设赌场罪主要是指行为人在实际生活中实施了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等行为而构成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