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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让对方失去子女的抚养权

时间:2025.06.26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37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后想让对方失去子女抚养权,可依法变更。
法定可变更情形包括:
共同生活方患重病或伤残无力抚养
不尽责、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不利;
已满八周岁子女愿随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生活。
2.出现上述情形,先协商变更。
协商不成可起诉,提供医院诊断、出警记录、孩子声明等证据
3.法院会从孩子身心健康和权益出发,结合双方情况判决是否变更。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许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许。然而小许发现小许患上严重疾病,身体状况极差,已无力继续抚养孩子。同时,孩子已满八周岁,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小许生活,且小许有抚养能力。小许便与小许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但小许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以及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属于可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本案中小许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孩子也愿意随小许生活且小许有能力抚养,符合变更条件。
2、小许先与小许协商变更抚养权,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小许的医院诊断证明、孩子的意愿声明等证据。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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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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