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先行
羁押算服刑时间有规定:
管制刑期,羁押一日折抵二日;
拘役、
有期徒刑刑期,羁押一日折抵一日。
先行羁押指
被拘留、
逮捕等剥夺自由的情况。
2.非羁押措施一般不折抵: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这类非羁押性措施,通常不能折抵刑期。
3.
判决生效后执行算服刑:
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阶段就是服刑,自然算服刑时间。
所以得明确“
案件执行”含义,才能确定是否算服刑。
案情回顾:小许因
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处理。在判决前,小许先是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又被逮捕羁押。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小许及其
家属对先行羁押以及判决执行阶段的时间是否算服刑时间产生疑问,不清楚该如何界定。
案情分析:1、若“案件执行”指先行羁押,像小许被逮捕羁押这种剥夺人身自由的
强制措施,依据《
刑法》规定,
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小许此前被取保候审,这属于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一般不能折抵刑期。
2、若“案件执行”指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阶段,这本身就是服刑过程,此阶段的时间算服刑时间。所以需准确界定“案件执行”具体所指,才能确定是否算服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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