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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携带挪用公款潜逃应该如何认定

时间:2025.06.25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357人
律师解析:
1.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按贪污罪定罪处罚
因为这种行为意味着主观故意从暂时使用变为非法占有公款。
2.认定时,看是否有携带公款潜逃行为及非法占有目的。
若有能力归还却拒不归还,还隐瞒公款去向,可认定有此目的。
3.司法中,携带公款藏匿、挥霍或用于违法活动逃避归还,按贪污罪处理。
贪污罪依数额和情节量刑,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重者量刑更重。

案情回顾:

小许是某单位的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单位的公款。在单位发现公款被挪用后进行调查时,小许携带部分挪用的公款消失不见。单位报警后经调查发现,小许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却拒不归还,还隐瞒了公款的去向,并且将部分公款用于挥霍。

案情分析:

1、小许作为财务人员,挪用公款后携带部分款项潜逃,其行为表明主观故意已从暂时使用转变为非法占有该公款。
2、有证据证明小许有能力归还公款却拒不归还,还隐瞒公款去向并挥霍,可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按照法律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对于贪污罪,会依据贪污数额和情节轻重量刑,小许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情节严重量刑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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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按照贪污罪论处,其认定如下:1、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2、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3、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国家机关...... 更多>>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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