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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时间:2025.06.24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161人
律师解析:
办理离婚证有明确程序。
1.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比如要明确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财产如何分割,是均分还是一方多得等。
2.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户口簿要确保信息准确,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完好无损。
3.夫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4.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材料。
自申请起三十日内,一方反悔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撤回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离婚证,视为撤回。
5.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两人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后,共同到小许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填写了《离婚登记申请书》。然而,冷静期第20天,小许反悔想撤回申请,小丽却认为既然已签协议就应继续办理。

案情分析:

1、依据规定,办理离婚证需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并签书面协议,小许和小丽已完成此步骤。
2、申请离婚登记后,在三十日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撤回申请,小许在冷静期内反悔,其撤回申请的行为符合法律程序。若小许撤回,冷静期届满后未共同申请发离婚证,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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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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