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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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地看守所对于家属探访的规定,会根据地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对于未定罪的囚犯,其家属通常不能进行探望。而对于已决犯,其家属在获得批准后可以进行探访,每次探访的时长一般为半小时到一小时,具体时长则会根据看守所的运营情况来确定。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一般无法探视被拘留者。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的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样做是为了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嫌疑人串供或销毁证据。在案件侦查结束前,家属通常不能与被拘留者接触。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其家属通常不能探望。刑拘是公安和检察机关为应对紧急情况,对现行违法者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措施。为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防止串供或隐匿、销毁证据,法律限制了家属的探视权。只有待案件判决生效后,家属才能按规定进行探望。

在通常情况下,家人被拘留分为行政和刑事两种情况。如果是行政拘留,合法亲属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探望;如果是刑事拘留,在调查期间亲属不能探访。但是,亲属有权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在羁押场所会见被告人或嫌疑人。

亲属在刑事拘留期间不能直接会见被羁押者,需逮捕后才可探访。拘留期内,家属可间接了解状况,无法直接交流。探视规定因地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更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