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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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无理拒赔,先协商,无果则:投诉保险监管机构;第三方调解;合同仲裁;法院诉讼;其他合法途径。保险人收赔偿请求后应迅速核定,复杂情况30日内完成,责任内10日内赔付,非责任3日内拒赔并说明理由。

保险公司无理拒赔,先协商,无果则:投诉保险监管机构;第三方调解;合同仲裁;法院诉讼;其他合法途径。保险人收赔偿请求后应迅速核定,复杂情况30日内完成,责任内10日内赔付,非责任3日内拒赔并说明理由。

机动车致人损害要看伤害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是否是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指的是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交通事故中有很多情况适用于无过错责任,无过错方不用进行承担。

机动车无过错也要担责的。在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条规定的立法初衷是从行人和非机动车是弱者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倾斜保护,对机动车实施无过错责任,保护弱者,达到减少事故发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