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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保险怎么赔

时间:2025.06.21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177人
律师解析: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无过错,若能证明对方有过错,可依过错程度减轻赔偿
交强险限额内赔付,死亡伤残赔18万,医疗费用赔1.8万,财产损失赔0.2万。
超出部分,机动车担责不超10%。
2.机动车间事故,一方无过错不担责,由过错方保险赔;
双方有过错,按比例分担,各自保险依规赔。

案情回顾:

小何驾驶机动车与小静骑行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交警介入调查,发现小静在骑行过程中有闯红灯违规行为,小何在此次事故中并无过错。小静受伤住院,产生了医疗费用,同时其非机动车也有一定损坏。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静认为小何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小何则认为应按法律规定处理。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时,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本案中小静有闯红灯等过错行为,应适当减轻小何的赔偿责任。
2、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所以小何的交强险应在相应限额内对小静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小何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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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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