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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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须户主亲签,否则无效。户主作为房屋拆迁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其签字确认至关重要。协议需至少两方主体,未经户主签字,即使有其他授权或同意书,协议也无法律效力。房屋拆迁补偿以评估机构估值为基础,按建筑面积折算,是协议生效前提。

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协议的核心内容包括货币补偿金额、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积、位置、产权调换差价,搬迁时限、过渡安排及费用,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征地工作协议则包含征地告知书(公开用途、补偿等信息),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征询农民意见并考虑听证,以及最终的征地公告,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合规。

国家在特定公共利益需求下,如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住房、城市改造等,有权对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司法征收与拆迁。这一过程需由拆迁部门与拆迁方协商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补偿协议,强调参与方行为能力、补偿条款的合法合理性及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公正执行依赖于这些关键要素的满足。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与征收补偿协议在本质上存在明显差异。前者主要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而后者则依据《土地管理法》针对集体土地征用问题展开赔偿事宜。

通常,拆迁协议须由户主亲签。房屋拆迁协议为双方合意书,涉及征收部门与户主。户主未签字,协议无效。协议应明确补偿方式、金额、期限、房屋调换等细节。若户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需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无权或超权代理签订的协议,未经权利人追认,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