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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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纷争的处理,应该按照以下步骤来:首先,各方要自愿协商,商量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资产分配方案。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来帮忙。要是矛盾实在调和不了,当事人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律来公正地解决争议。总之,处理遗产纷争要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争议,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在符合合法性和具体性的前提下,即使签署后仍可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责任,即使协议中指定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有权向双方追讨。如果债务是由一方的个人行为引起的,在还清债务后,另一方有权根据协议向其追偿。

在处理离婚后的债务纠纷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复杂因素。首先,要明确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一般来说,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是,如果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已经明确了债务的分担方式,那么这种分担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不能损害债权人的权益。

夫妻间的财产纷争,优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介入,以保护子女、女性权益和无过错方利益为准则,按财产性质和情况裁决。家庭土地承包权益,法律严守。

有约定从约定,没有则区分具体情况。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