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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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居期间,要是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意愿举债,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得俩人一起还。但要是债务只与一方的个人消费、投资等私人行为有关,另一方完全不知情,也没从中获利,那就通常算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己还。

离婚后,债务的承担要看具体情况。要是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双方都同意,那就要双方一起还;比如为了买房子借的钱。反过来,如果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也没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像赌博欠的钱,就由借债的人自己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要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离婚后,男女双方得一起承担;但要是能证明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比如用于赌博,债权人又拿不出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投资创业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认可和表示的,那么离婚后,债务的产生者得自己承担还款责任。

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如果超过家庭日常所需,离婚时由负债人独自偿还。但是债权人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例外情况,离婚后双方仍需共同偿还。如果债务属于家庭日常所需,离婚时双方则要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若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且超出了债务范围,那么在离婚后,应由该方承担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涉及到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有共同的意愿,那么在离婚后,另一方也需要承担债务。而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在离婚后通常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不过,具体债务归属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