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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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准逮捕后,公安部门是否还要继续侦查?答案是肯定的。虽然法律对侦查工作的结束时间没有统一标准,但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不代表公安部门的侦查工作可以结束。相反,公安部门有责任继续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确保案件得到全面、细致的处理,以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具体的侦查时间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来决定。

检察机关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需继续调查一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需补充侦查的案件须在一个月内完成,且次数不超两次。补充侦查结束后,材料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将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机关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需继续调查一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需补充侦查的案件须在一个月内完成,且次数不超两次。补充侦查结束后,材料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将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批捕后,公安局补充侦查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批捕后,公安局补充侦查是否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