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敲诈勒索分赃6000元,按规定,敲诈勒索财物价值2000-5000元以上算“
数额较大”,一般判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还会处或单
处罚金,6000元已达标。
2.但分赃金额不是
量刑唯一标准,还要看在
犯罪里的作用、是否
主犯、有无
自首立功等。
3.若为
从犯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有
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犯罪轻的能免除处罚。
所以要综合全案判断刑期。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共同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事后分赃,小朱分得6000元。警方介入调查后将三人抓获。小朱认为自己只是参与分赃,没有直接实施敲诈行为,不应受到重罚;而小李和小胡则表示小朱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应该承担相应
刑罚,三人在
责任认定上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小朱分赃6000元已达到此标准,通常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
罚金。
2、分赃金额并非唯一量刑依据,还需考量其在犯罪中的作用、是否为主犯等情节。若小朱是从犯,依照《
刑法》应从轻、
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此外,若小朱有
自首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因此,需综合全案情况来精准认定小朱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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