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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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规定了一种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罪名。该罪责要求被告人必须对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的存在有清晰的认知,并在此基础上,为其犯罪提供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信传输等在内的各项技术支持服务,或向犯罪分子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活动。情节严重者,将被认定为此罪。

若涉及的帮信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人民币,已触犯帮信罪中关于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及违法所得达一万元人民币之规定,依此情势判断,该行为人已然具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确立条件。依照常规原则,应对其实施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事处罚,至于具体刑期长短,尚需依据案件事实进行裁量。

帮信罪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初犯且金额较小的,量刑时会考量认罪态度、自首立功等因素。对于积极配合调查、真诚悔过的人,有可能获得较轻处罚,如缓刑、较低罚金或单独罚金,具体视案情及法律裁量而定。

在帮信罪案件中,涉案金额达到千万,已属于“情节严重”。一般来说,这么大的数额,刑期可能接近三年有期徒刑的上限。但具体判多少年,还得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以及他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涉案金额高达八千余万元无疑属于情节较为严重之情形,然而,在最终作出判决时仍需充分考虑到诸多相关因素,包括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的复杂性以及其对社会所造成的重大危害等等。若被告人生前同时触犯了其他法律法规,则将依据刑罚较重的法律规定进行定罪与量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