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组织卖淫羁押时长分阶段确定:
侦查阶段,一般羁押不超2个月。
若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
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
可能判10年以上
刑罚,省级检察院批准还能延长2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1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
审判阶段,法院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3个月。
特定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特殊情况报最高法批准。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组织卖淫被警方羁押。在侦查阶段,警方最初按一般情况对其羁押,但由于案件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了1个月。后发现此案属于重大
犯罪集团案,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了2个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案件重大复杂,在原本1个月基础上延长了半个月才作出决定。审判阶段,法院在受理后按规定应2个月内宣判,但因案件特殊,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延长了3个月。小朱
家属对整个羁押时长存在疑问。
案情分析:1、侦查阶段,法律规定一般羁押不超2个月,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重大犯罪集团案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本案符合相关延长规定。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重大、复杂案件在1个月基础上延长半个月作出决定,符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的法律规定。
3、审判阶段,法院对于特殊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延长3个月宣判,也符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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