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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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是:致当事人或其近亲重伤、死亡,或精神失常;致个人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或间接损失50万元以上。要坚持立案标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下是关于中国刑法行政枉法裁判罪怎么立案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导致重大财产损失的、导致当事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伪造有关证据的、串供的等,对于达到了上述标准的是可以按照本罪来进行立案追究的。

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情形就满足了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此外,若是从事民事、行政的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也满足了此罪的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