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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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抢劫案件中,法院将会依据该少年在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角色、年龄大小以及其是否有真诚的悔过之意等多种因素来衡量其罪行,并最终决定对其进行何种程度的刑事惩处。通常情况下,对于未成年罪犯,法院会给予相对较为轻微的惩罚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教育与改造的方式使他们能够重新做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满18岁的犯罪者应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关于未成年人参与抢劫案件作为共犯者的刑期问题,需要根据犯罪行为中起到的作用、罪犯的年龄段及是否有明显悔罪表现等多重因素来综合评估和判定。通常来说,若涉案未成年人年满14岁但未满16岁,虽然不会因抢劫罪而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极有可能面临被采取收容教养措施的境况;若已经成年(16周岁),那么便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司法机关可以在量刑上适当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