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的管辖权如何明确划定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我们遵循的原则通常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所谓的“犯罪地”含义即是犯罪行为实际实施的地点。对于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类犯罪行为,其犯罪地范围应当涵盖犯罪行为实施的地方以及犯罪分子最终获取犯罪所得财物的地方,即犯罪结果发生的场所。具体到被告人的居住地,这其中既包括了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也包含了被告人实际生活居住的地方。

在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案件中,违法所得通常是指犯罪行为完成后,从总收入中扣除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合理开支后的剩余金额。这包括通过销售假冒产品获得的销售额和净利润等各种收入和利润。在确定违法所得的数额时,我们会综合考虑交易记录、财务账目和相关证人证言等多种证据,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中国刑法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构成特殊商业犯罪。犯罪者明知商品为假名牌仍销售,获取非法收入,情节严重或非法所得巨大,公安将立案侦查。一旦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将依法受到惩处。

中国刑法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构成特殊商业犯罪。犯罪者明知商品为假名牌仍销售,获取非法收入,情节严重或非法所得巨大,公安将立案侦查。一旦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将依法受到惩处。

界定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司法管辖权,一般应遵循犯罪行为发生地原则,即犯罪行为实施地法院管辖。对于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行为地和结果地。同时,被告人的居住地,如户籍地和常住地,也需考虑。综上,准确界定需综合考虑行为、结果及被告人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