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最的区别是什么?

江西 - 赣州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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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谈判法务

地区:江西 - 赣州

合同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2021-06-03 13:1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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