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死刑辩护精选解答 > 制减刑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制减刑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时间:2025.06.17 标签: 刑事辩护 死刑辩护 阅读:1482人
律师解析:
1.限制减刑针对被判处死缓的两类人:
一是累犯,即刑罚结束或被赦免后,在规定时间内又犯罪的人;
二是因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判死缓的人。
2.对他们限制减刑,是因其人身危险和社会危害大。
法院可依犯罪情节等,在裁判时决定限制减刑。
3.被限制减刑的死缓者,减为无期后实际服刑不少于25年,减为25年有期后不少于20年。

案情回顾:

小朱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认为小朱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适用限制减刑。小朱的辩护人则认为虽然小朱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犯罪存在一定的起因,且小朱有悔罪表现,不应限制减刑。最终法院需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是否对小朱限制减刑。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是否限制减刑。小朱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符合可能被限制减刑的条件。
2、法院需综合考量小朱犯罪手段、社会危害性以及悔罪表现等因素。若认定其人身危险性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可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1、对象条件: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限制被判处的刑种,而不限制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 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 更多>>
  •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