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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伪造的发票如何判

时间:2025.06.1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920人
律师解析:
持有伪造发票量刑分以下情况:
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较大,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处罚金;
数量巨大,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持有伪造的可用于骗税、扣税发票,或其他伪造发票,数量较大同样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并处罚金;
数量巨大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罚金,对相关责任人按上述标准处罚。
“数量较大”“巨大”依司法解释认定。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的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让直接负责的主管小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小丽、小静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该情况,经统计,其持有的这两类发票数量均达到了司法实践中认定的“数量巨大”标准,由此引发法律责任认定的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巨大的,应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巨大的,同样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由于是单位犯罪,该公司应被判处罚金,同时直接负责的主管小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小丽、小静,需依照上述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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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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