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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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与家庭财产的区别: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夫妻共有财产依据婚姻期间所得,包括工资奖金、经营盈利、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财产。然而,婚前个人财产、伤残赔偿、遗嘱指定或特定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其他财产需具体分析决定归属。

没有离婚夫妻家庭财产能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等等。

离婚时,夫妻可依法分割家庭财产。个人财产(婚前或婚后积累,无明确约定)不予分割。共同财产需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考虑实际状况、子女、女方权益及无辜方,公正裁判分割事宜。

夫妻一方死亡后,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夫妻双方一人一半。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是归其配偶所有,剩余一半作为死亡一方遗产进行分配。如果死亡一方生前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继承。如果生前未留有遗嘱的话,则按照法定继承。同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