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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借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6.1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49人
律师解析:
1.婚内一方借款是否为共同债务要具体分析。
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的借款,如购房、共同做生意,属于共同债务。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借款,一般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
3.判断关键在于借款用途和有无共同举债意愿。
共同债务双方共担,非共同债务举债方自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了一笔钱。小胡要求小丽和小朱共同偿还债务,小丽却认为该债务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小胡称这笔钱是小朱用于家庭购置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小丽坚称小朱并未将钱用于家庭,自己也不知情,不应共同偿还。

案情分析:

1、判断婚内一方所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借款用途及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合意。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为共同债务。本案中,小胡主张借款用于家庭购置房产,若属实则属于共同债务。
2、若该债务是小朱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除非小胡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否则不属于共同债务。小丽不知情且认为未用于家庭,若小胡无法举证,该债务应由小朱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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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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