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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房子继承,是谁盖的就给谁吗

时间:2025.06.15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271人
律师解析:
1.农村房子继承不取决于谁建造。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相关,通常地上房屋随宅基地使用权一起继承。
2.被继承人合法建房且有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人可继承,但要符合申请条件,如为本集体成员。
符合条件,使用宅基地受限。
3.继承时,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含配偶、子女等,份额一般均等。
农村房屋继承复杂,要综合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兄弟,他们的父亲老朱在农村有一处自建房屋。老朱去世后,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出资帮父亲建造的,理应归自己所有。而小李则认为自己是法定继承人之一,也有权继承该房屋。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农村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紧密相关,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一般随宅基地使用权一同继承。若老朱合法建造房屋且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小朱和小李作为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资格。
2、继承时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小朱和小李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同时,若他们要继续使用宅基地,需符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申请条件,若不符合可能面临后续使用限制,不能仅因小朱出资建房就简单判定房屋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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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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