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刑事案件开庭时间没有统一明确规定,一般要历
经侦查、
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
2.
侦查阶段,对嫌疑人
逮捕后侦查
羁押期通常不超两个月,复杂案件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
3.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对移送
起诉案件做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
认罪认罚适用
速裁程序的,十天内决定。
4.审判阶段,
简易程序二十日内审结,速裁程序十天内审结,普通程序受理后一般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情况经上级法院批准可延长。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依法处理。在侦查阶段,警方对其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已满两个月,案件较为复杂,警方申请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了一个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此为重大复杂案件,决定将审查时间延长十五日。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决定按普通程序审理,小朱
家属认为应该尽快开庭,而法院表示需按流程和规定时间进行,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刑事案件通常需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时间规定。侦查阶段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的十日以内决定。审判阶段,简易程序二十日以内审结,速裁程序十日以内审结,普通程序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还可延长。所以法院按规定流程和时间审理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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