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债务精选解答 > 什么情况下个人欠款会追究到公司

什么情况下个人欠款会追究到公司

时间:2025.06.15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265人
律师解析:
个人欠款在以下情形可能会牵扯到公司:
1.一人公司人格混同:
一人公司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分离,就需对公司债务担责,同样,股东个人欠款时,债权人也可能让公司担责。
2.个人以公司名义借款:
个人用公司名义借款且用于公司经营,公司可能要还款;
构成表见代理,善意相对人可要求公司担责。
3.公司为个人债务担保:
公司为个人欠款做担保,个人还不上时,公司要按约定担责。
4.债务加入
公司明确表示加入个人债务,需和个人一起还款。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他个人对外有一笔欠款。债权人认为小朱公司财产与他个人财产混同,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小胡以公司名义向小丽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小丽要求公司还款。另外,小静个人欠款,公司为其提供了担保,欠款到期小静未还,小丽要求公司担责。还有,小李个人有债务,公司明确表示加入该债务共同偿还。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若小朱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依据相关规定,其个人欠款债权人可主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小胡以公司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若构成表见代理等情况,公司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
3、公司为小静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当小静不能按时还款,公司需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4、公司明确表示加入小李的个人债务,就需与小李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