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对被不
起诉人,要马上释放被
羁押者,解除其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若任职、入学等有限制规定,按规定办。
2.对
被害人,若不服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七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
申诉,请求
公诉;
也能直接去
法院起诉。
3.对公安机关,若认为决定有误,可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4.对涉案单位或个人,检察院可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等,也能提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一起经济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
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然而,公安机关认为该决定有误,坚持小朱
犯罪事实清楚应
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小丽不服此决定,认为小朱给其造成了损失,应当受到
刑事处罚。
案情分析:1、对于被不起诉人小朱,检察院应立即释放被羁押的小朱,解除其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若小朱在任职、入学等方面有限制性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2、被害人小丽如不服相对不起诉决定,可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向人
民法院起诉。
3、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时,可要求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4、检察院可根据案件情况,对小朱予以训诫或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也可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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