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起诉欠款纠纷涉及法院
管辖问题。
通常可向被告住所地
法院起诉,若被告是个人,住所地为
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经常居住地是指
起诉前连续居住超一年的地方,住院就医地除外。
2.也能向
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若借贷双方
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履行地,又未达成
补充协议,按相关条款和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
出借人所在地。
原告可依实际选有
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
借给小李5万元,约定还款期限已过,小李却拒不还钱。小朱决定起诉小李,对于向哪个法院起诉产生疑问。小李户籍所在地为A地,但他已在B地连续居住两年。小朱住所地在C地,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小朱不知是应向A地、B地,还是自己所在地C地的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本案中被告小李户籍所在地为A地,但经常居住地是B地(已连续居住两年),所以B地法院有管辖权。
2、也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借贷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事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相关规定,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民间借贷中即出借人所在地。本案出借人小朱所在地是C地,所以C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小朱可结合实际情况,在B地和C地法院中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