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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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未签署书面定金合同,但实践中若一方实际支付了定金并履行相应义务,依据法律规定,该合同即视为实践性契约生效。不论是否签名,只要交付定金的行为发生,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开始履行其约定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支付订金的一方如履行了合同义务,可以选择退回订金或抵扣价款。但需提供支付证据。若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落空,违约方将失去订金权利,而另一方则需双倍返还订金。

即使未签署定金合同,只要实际交付了定金,该交易仍有效。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成立。例如,双方虽未签订定金合同,但已达成口头协议并实际接受定金,定金合同即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自由约定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定金合同成立以实际交付为准,金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价值的20%,超出部分无效。实际交付金额与约定不符时,视为变更原定金额。

买方时,如已付定金并决定放弃交易且未签订合同,则所付定金则无法退还;但若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或自然因素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或双方对于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从而无法签署合同的,不应追究任何一方责任,此时定金可退还;如卖方违约并未签订合同,那么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未签合约时,购房定金可退还。全面履行义务后,定金可抵扣或退还。因特殊情况或自然因素无法签约,定金退还买方。卖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退还并加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