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认定他人诈赌,要提供充足
证据。
1.收集在场
证人证言:
能证明诈赌行为发生时的详细情形,比如
证人目睹诈赌者的具体作弊动作、使用的手法等。
2.相关视听资料:
像监控录像,可完整呈现诈赌全过程;
现场拍摄的视频,能直观展现当时的场景,包括人物的行为举止等。
3.涉及诈赌的书面材料:
例如作弊工具的记录、作弊策略的记载等,这些书面材料能清晰反映诈赌的手段。
4.
物证:
特制的赌具等,可直接证明存在诈赌行为。
5.
当事人之间关于诈赌的通讯记录、聊天记录:
其中若有涉及诈赌的内容,也可当作证据。
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真实性要求证据是真实发生的,不是
伪造的;
关联性指与诈赌事实有直接联系;
合法性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只有证据确凿,才能有力支持诈赌指控,维护法律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小胡一同参与赌博。赌博结束后,小朱认定小李和小胡诈赌,要求他们返还赌资。小李和小胡则坚决否认诈赌行为。小朱遂向相关部门提出指控,但最初仅空口无凭地声称对方诈赌,未提供任何证据,双方因此产生激烈争议。
案情分析:1、认定他人诈赌需要充足证据。小朱若要证明小李和小胡诈赌,可收集在场证人证言、相关视听资料、涉及诈赌的书面材料、物证以及当事人之间关于诈赌的通讯记录等。
2、这些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只有证据确凿,小朱的诈赌指控才能得到有力支持,进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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