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明确
债务性质很重要。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双方都要还,不是男方一人的事。
2.
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双方意思的,像一起签字或一方事后认可的;
还有为家庭日常开销的。
一方超出日常所需的个人名义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除非
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
3.离婚负债能否男方承担,看是否属共同债务。
是共同债务,即便约定一方承担,也不能对抗债权人;
个人债务则自己承担。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两人离婚时,小朱认为婚内所有债务应由小丽承担。小丽则认为部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不应仅由自己承担。这些债务有的是两人共同签字所借,有的是小朱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借,但也有小朱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款项。
案情分析:1、对于两人共同签字所借的债务,属于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有共同偿还义务。
2、小朱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借的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小朱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款项,若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不属于共同债务,由小朱自行承担。若属于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也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偿还。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