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民事案件时间不同。
简易程序案件,
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2.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六个月,还需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3.
刑事公诉案件,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
可能
判死刑或附带
民诉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三个月,特殊情况报最高法院批准。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小朱认为案件简单应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判决,小李则觉得涉及金额大情况复杂应适用普通程序。法院经审查后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然而在审理过程中出现
新证据导致案件复杂,小朱担心超期判决,小李则认为应按程序处理。
案情分析:1、根据《
民事诉讼法》,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本案原适用简易程序,但因出现新证据使案件复杂,可能需延长审限。
2、若后续法院认为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可能会转为普通程序。适用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要报请上级人
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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