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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是否应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6.1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79人
律师解析:
1.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按集团全部罪行处罚,无“从重处罚”特别规定。
2.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法律未规定一律从重处罚,但某些情形量刑会较重。
如多次犯罪、后果严重、手段残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毁灭证据干扰侦查等,法院量刑通常会考虑重判。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组成犯罪团伙实施盗窃。小朱是组织、领导者,指挥小李和小胡多次入室盗窃,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小胡在一次盗窃中采用暴力威胁住户,强迫其交出财物。后案发,三人被抓,小朱销毁部分盗窃证据,干扰司法机关侦查。对于如何处罚三人产生争议,有人认为应一律从重处罚主犯,有人则不这么认为。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不存在“从重处罚”的特别规定。
2、小朱多次实施犯罪,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且犯罪后毁灭证据、干扰司法机关侦查活动;小胡实施犯罪手段残忍、恶劣,采用暴力威胁他人。在这些情形下,法院量刑时通常会考虑对他们给予较重刑罚,但并非法律规定一律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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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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