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派出所执行
拘留时扣押现金,查明与案件无关,应马上退还。
按规定,公安机关3日内要解除扣押并归还。
2.若现金是涉案财物,
违法所得会被追缴或
责令退赔;
被害人合法财产会及时返还;
作
证据用的,案件结束后按需处理。
判决应没收的,会上缴国库。
3.
当事人可和执行扣押的派出所沟通,了解财物性质和处理进度。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
违法被派出所执行拘留,同时派出所扣押了小朱随身携带的现金。小朱认为这些现金与案件无关,要求派出所立即退还,而派出所未及时处理。小朱对派出所的做法不满,双方就现金是否应立即退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若派出所查明该现金与案件无关却未在规定时间退还,其行为不符合法律要求。
2、若该现金是涉案财物,如属于违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应及时返还;如作为证据使用,在案件结束且不需要继续留存证据时会根据情况处理。若经法院判决现金属于应当没收财物,会依法上缴国库。小朱可与执行扣押的派出所沟通,了解财物性质及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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