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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超过三年是否不用还

时间:2025.06.11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800人
律师解析:
1.欠款超三年并非不用还。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超三年债务人诉讼时效抗辩权债权人起诉或会败诉
2.诉讼时效有中断、中止情况。
债权人三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比如催款,会让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3.即便超诉讼时效,债务人自愿还钱后,不能再以时效届满反悔。
所以,不能觉得欠款超三年就不用还。

案情回顾:

小朱曾向小李借款,借款到期后小朱一直未还。三年多后,小李将小朱诉至法院要求还款。小朱以欠款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认为自己不用还款。而小李称在三年期间曾多次以口头方式向小朱催款。

案情分析:

1、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若超过三年,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以此抗辩,债权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本案中小朱以诉讼时效已过抗辩符合此规定。
2、诉讼时效存在中断情形,若债权人在三年内有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像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催款,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小李称在三年期间多次口头催款,若能证明该事实,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
3、即便超过诉讼时效,若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履行后不能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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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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