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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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的债主还不上你欠他的钱,这时候摆在你面前的就是两条路,一是赶紧把钱还给人家,二是你得去找个帮手来替你还钱,这个帮手就是我们常说的“担保人”。当然,找了担保人也不是就万事大吉了,你也要小心点儿,因为如果债主找不到你还钱,他们完全是可以去告你的担保人的。想要告你的担保人,其实也不难,只要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第六百八十九条和第六百九十一条就行了。

在借钱这种事儿上要是那个欠债的家伙没按约定期限还你钱的话,你就可以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也就是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来,选个是直接告他这个欠债的,还是把跟他一起签担保合同的那个保证人也一起带上官司。但前提得是你和那个人签的那个保证合同里头明确说了要他负责连带责任,这样的话,你就可以直接找那个保证人去讨债,让他在他担保的范围内把这笔钱给还上。

咱们在打民事官司的时候得先掏出个立案费还有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诉讼费来。要是觉得掏这笔钱有点吃力,那你也别着急,还能申请缓缓交,少交点,甚至是干脆就不用交了。所以,欠债不还这种案子,理论上说,起诉的那个人得自己先把这些钱给垫出来。万一最后赢了,起诉的人就能从输的那个人那里讨回诉讼费;但要是输了的话,那起诉的人可能就得自己担着这笔诉讼费了。不过,你要是真的手头紧,也别怕,可以去法院申请一下减免嘛。

假如你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了,而且那个人跑得无影无踪的话,那么你就可以去法院告他。作为原告,你得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实你们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包括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之类的个人信息还有联系方式。要是借款人真的消失不见了,你也别慌,可以试试看通过登报或者其他方法来确认他是不是真的找不到人。在写起诉书的时候,你要把要求还债的诉求写清楚,还要详细描述一下借款的经过和原因。

首先你得弄清楚担保人都得负责什么事,了解好了之后,你就按照咱们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去办事,就要求他要承担主债权、它产生的利息、违约罚金、赔偿损失还有就是帮你追回欠款的所有费用这些都得算进去。当然,如果你们俩之前有过别的约定的话,那就按那个来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