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根据我国刑法,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而提供支付结算支持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决考虑被告的主观恶意、协助性质与程度、后果严重性等因素。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处罚单位并追究主管人员责任。如触犯其他罪名,按重罚定罪。

法院判处的缓刑考验期一般为二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发现涉案当事人是累犯的,不会宣告执行缓刑。若是依旧不知道为诈骗提供账号判几年缓刑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网络诈骗提供卡的判刑几年,需要根据嫌疑人所实施的帮助行为的严重程度判处。犯罪嫌疑人是提供电话号码的,那么就属于诈骗罪的帮助犯,存在主犯和从犯,构成犯罪的,依据我国《刑法》规定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犯可能会酌情轻判。更多有关于网络诈骗提供卡的判刑几年问题的详细解答,请看下面文章内容。

提供银行账号给人诈骗属于诈骗罪的共犯,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金额巨大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依旧不知道提供银行账号给人诈骗怎么判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电信诈骗提供银行卡判多久,应当是根据诈骗的数额大小来作出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诈骗数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这个时候应当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电信诈骗提供银行卡判多久,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