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咨询该律师
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措施体系研究对于农村房屋在面临拆迁时的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首先是货币补偿方法,即是采用专业的评估手段,针对被征收的房屋形成一个有理有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补偿费用来实施补偿行为;其次是产权调换策略,也就是将异地或者原址重新规划建设的新房与被拆除的旧房进行产权置换;最后是综合型补偿模式,这是由被拆迁方自主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又可以选择产权调换,甚至可以将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补偿。

关于征地与拆迁补偿金的支付期限,应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获准后的三个月之内及时予以兑付。其次,对于安置补贴的额度及其支付标准而言,并不受到征地数量的直接制约,而是主要受制于安置农民个人的具体状况。为了保证征地补偿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专项账户的管理制度。

农村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畴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并不必然将拆迁安置房产划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在拆迁事宜发生前,原物业归属属于任意一方的个人财产性质,一般情况下不可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者除外。然而,若该物业在拆迁之前即为夫妻双方所共有持有的,那么拆迁安置房产自然可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拆迁补偿时,公摊面积是指一栋建筑物内,公共区域的共有面积,其中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等。即便给到的是补偿房,公摊面积也得算进去。尽管国家层面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摊面积是否需要涵盖在内,但不少地方性法规都已经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应该包括公摊面积。

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由双方按照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自愿达成。具体应当写明被拆除房屋的基本信息、被拆迁人的基本信息、补偿的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再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写上年、月、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