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律师可兼任
公司高管,但有限制。
按规定,执业律师不能当企业法定
代表人。
2.律师任公司董监高时,不能开展与律所
利益冲突的业务。
3.
公职、公司律师可在所在单位任
高管,不能在单位外企业兼任。
4.受司法行政部门限制或处特定处分期的律师,可能不能兼任。
无利益冲突且符合规定时,律师能兼任公司高管。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名律师,同时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小许被该公司邀请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小许认为自己作为律师有能力胜任该职位,但事务所担心会产生利益冲突,而小许觉得只要自己处理得当就不会有问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律师执业规范,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应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案中小许仅被邀请担任高管,暂不涉及此限制。
2、若律师担任公司
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与所在律师事务所利益冲突的业务。小许所在事务所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小许需谨慎考量,确保不从事与所在律师事务所利益冲突的业务。
3、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所在单位担任高管没问题,但不能在所在单位之外的企业兼任,本案未表明小许是公职或公司律师,暂不适用此情况。若小许受司法行政部门限制或处于特定处分期间等,也不允许兼任,需确认小许是否存在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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